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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河南省黄磷丹肥业科技有限公司换发排污许可证公示

发布时间:2017-01-09 信息来源: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唐河分局 点击:

根据企业的申请,依据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局拟对河南省黄磷丹肥业科技有限公司换发排污许可证,有效期3年。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河南省黄磷丹肥业科技有限公司外排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0.54吨/年,日最高允许排放量0.0018吨,排放浓度不超过150mg/L;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0.09吨/年,日最高允许排放量0.0003吨,排放浓度不超过25mg/L。外排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0.45吨/年,日最高允许排放量0.00225吨,排放浓度不超过50mg/Nm3;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1.8吨/年,日最高允许排放量0.009吨,排放浓度不超过200mg/Nm3;颗粒物排放浓度不超过20mg/Nm3

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总量科。公示期为2017年1月9日-2017年1月15日。

         

电话:0377-68922926

地址:唐河县新华路北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