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中小学校师生和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5-01-03 信息来源: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唐河分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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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师生及家长朋友:
元旦、春节日益临近,节日氛围愈发浓厚。然而,燃放烟花爆竹的传统习俗,虽能点亮节日欢乐,但也会造成生态环境与安全问题。燃放烟花爆竹不但严重污染环境,制造噪音,更可能引发火灾,威胁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守护环境、人人有责,为维护我们大家的蓝天白云,为孩子们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健康、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唐河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特此倡议:
一、唐河县城区全时段禁燃禁放范围
南到伏牛路、北到上海大道、东到公主路、西到凤山路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二、其他区域限放时段
(一)2025年1月22日(腊月二十三)17时至1月23日(腊月二十四)凌晨1时;
(二)2025年1月28日(除夕)17时至2025年1月29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
(三)2025年1月29日(正月初一)至2025年2月2日(正月初五)每日早6时至23时;
(四)2025年2月12日(正月十五)早6时至23时。重污染天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传播文明新风,共绘和谐画卷
让我们成为文明新风的传播者和实践者,积极向家人、朋友宣传绿色、环保、安全的庆祝方式。面对违规燃放行为,勇于发声,及时提醒、劝阻。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以实际行动践行文明、环保、安全的节日庆祝方式,为孩子们的成长撑起一片更加广阔、更加美好的天空。愿大家携手并进,共创平安、健康、祥和的寒假与新年!
唐河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3日
编辑:古展
审核:张卓尔
终审:郭聪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