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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9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7-09-20 信息来源: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唐河分局 点击:

关于2017年9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电话:0377-68922926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唐河中栋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唐河县城郊乡王庄村唐河中栋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南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唐河中栋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拟投资 2800 万元,在唐河县城郊乡王庄村征地 16 亩(10667.2m2)地,建设 1 条混凝土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年产 30 万 m3 混凝土。工程建设 1 条 30 万 m 3 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及配套附属工程等,工程配套建筑物主要包括水泥散装罐及粉煤灰罐、配料站、搅拌站以及其他附属设施等。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水泥、粉煤灰仓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 25m 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运输车辆粉尘清洗、冲洗汽车轮胎,运输道路保持地面清洁,限制运输车辆车速等,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旱厕收集后农肥利用,不外排。3.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送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搅拌机、装载机、水泵、空压机等产生的噪声,源强在65~90dB(A)之间。在高噪设备进行减振、隔声,对运输车辆进行限速、禁鸣以及对传输装置进行封闭等措施处理后,预测厂界处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要求。施工现场修建围墙和排水沟,合理安排工期,避开雨季施工,做到挖方、填方平衡后,弃土送环卫部门指定位置填埋,对松散土及时夯实,尽早将裸露土地进行绿化,对工程临时用地及时恢复,施工期后要积极进行绿化,最大限度地避免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