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9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7-09-20 信息来源: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唐河分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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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9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电话:0377-68922926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 | 唐河中栋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 唐河县城郊乡王庄村 | 唐河中栋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南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 唐河中栋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拟投资 2800 万元,在唐河县城郊乡王庄村征地 16 亩(10667.2m2)地,建设 1 条混凝土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年产 30 万 m3 混凝土。工程建设 1 条 30 万 m 3 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及配套附属工程等,工程配套建筑物主要包括水泥散装罐及粉煤灰罐、配料站、搅拌站以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水泥、粉煤灰仓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 25m 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运输车辆粉尘清洗、冲洗汽车轮胎,运输道路保持地面清洁,限制运输车辆车速等,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旱厕收集后农肥利用,不外排。3.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送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搅拌机、装载机、水泵、空压机等产生的噪声,源强在65~90dB(A)之间。在高噪设备进行减振、隔声,对运输车辆进行限速、禁鸣以及对传输装置进行封闭等措施处理后,预测厂界处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要求。施工现场修建围墙和排水沟,合理安排工期,避开雨季施工,做到挖方、填方平衡后,弃土送环卫部门指定位置填埋,对松散土及时夯实,尽早将裸露土地进行绿化,对工程临时用地及时恢复,施工期后要积极进行绿化,最大限度地避免水土流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