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重点行业进行调查的通知
宛环专〔2007〕16号
南阳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关于对重点行业进行调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按照省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关于对重点行业进行调查的通知》(豫环专办[2007]2号)文和《南阳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宛政办[2007]40号)文的要求,省市环保专项行动办将组织对全市重点行业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督查。请各县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辖区内的涉铅、造纸、医药、化工等重点行业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并认真填写附件中各类调查表格。
本次调查涉及的涉铅、造纸企业名单将作为省、市环保局对企业管理的依据。在对上述企业进行界定和认定后,予以核发排污许可证,分配污染物排放总量,凡没有填报登记的企业,省市环保部门将不予以认可。
《涉铅企业信息表》和《造纸企业信息表》由企业如实填报并加盖企业公章。所有附表一式四份(纸质件和电子件),于2007年6月20日前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许云鹏
联系电话:65012376
电子邮箱:nanyanghuanbaoxu@sina.com
附件:1、《涉铅企业情况调查表》
2、《造纸企业情况调查表》
3、《涉铅企业信息表》
4、《造纸企业信息表》
5、《医药企业情况调查表》
6、《化工企业情况调查表》
南阳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007年6月11日
主题词:环保 重点行业 调查 通知
抄送:各县市区环保局
南阳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007年6月11日印发
(共印30份)
附件1 涉铅企业情况调查表
序号 | 企业代码 | 企业名称 | 详细地址 | 投产时间 | 行业类别 | 产品及规模 |
环评 情况 |
审批 文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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