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07年环保专项行动信息的通知
宛环专〔2007〕15号
南阳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关于报送2007年环保专项行动信息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根据省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报送2007年环保专项行动信息的通知》(豫环专办[2007]1号)和《南阳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宛政办[2007]40号)文的要求,为及时掌握各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指导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现就报送2007年环保专项行动信息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工作的组织
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市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收集、汇总全市工作情况,及时向省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上报。
各县、市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确定具体负责环保专项行动信息汇总、报送的部门和负责人,明确工作责任和制度,配备专用设备,确保信息报送的畅通、及时、准确。
二、信息报送的方式
各县、市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应将环保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总结报告以正式文件报送。简报、阶段性工作报告通过电子邮件报送。
三、信息报送的内容和时间要求
(一)县市级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和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纸质件,专项行动联系人名单电子件,6月15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环保专项行动期间,各县市级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每周编发至少一期工作简报,并及时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7月10日前报送重点行业整治情况的阶段性报告。
(四)8月10日前报送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情况的阶段性报告。
(五)9月10日前报送工业园区整治情况的阶段性报告。
(六)11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方式报送2007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许云鹏
联系电话:65012376
电子邮箱:nanyanghuanbaoxu@sina.Com
南阳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007年6月11日
主题词:环保 专项行动 信息 通知
抄送:各县市区环保局
南阳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007年6月11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