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南阳市省重点工程项目指导与监管的通知
南阳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宛环文〔2007〕45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加强对南阳市省重点工程项目指导与监管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 为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参与综合决策的能力,积极指导和支持南阳重点百户企业和50户高成长型企业的发展。现就加强对南阳市省重点工程项目指导与监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南阳市列入全省计划实施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南阳市发动机计划项目98个,其中新开工项目39个、续建59个;百户重点企业建设项目12个、50户高成长型企业建设项目7个;列入南阳市发动机计划项目46个。各县市区环保局应将省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项目列为指导与监管的重点。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工程的跟踪服务,及时了解重点项目的备案、核准和环评审批情况,督促企业认真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指导重点企业限时解决现存的环保问题,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实行环境资源和控制总量向重点工程倾斜,通过区域削减和督促重点企业挖潜改造腾出环境资源量,总量指标向省重点项目倾斜,支持重点企业、重点工程的建设与发展。 对国债、高科技、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继续实行提前介入,绿色直通车等制度,在符合环保要求的基础上,从速从简办理环保手续。对已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应每月上报一次。 二、各县市区环保局要明确环评管理重点,树立为重点工程服务的意识。对重点工程项目实行动态调度,建立巡查巡访制。各县市区环保局对辖区内重点项目每月巡查一次,市环保局每季度对辖区内重点项目进行一次重点检查,通过现场调查、召开座谈会,了解项目进展,听取企业意见。采用多种方式加强与重点企业、重点工程的沟通,建立支持、理解的运转体制。 三、建立与发改委、工商、土地、统计等部门的联动机制。为避免重点工程环评漏项,出现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问题,各县市区环保局在加强监管的同时,还应注意与项目管理相关部门的联系,通过多种渠道了解重点工程进展情况,建立重点工程项目把关的联动机制。 附:《2007年河南省重大工业建设项目汇总表(南阳市)》 南阳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