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好惠民实事
一、分级分类审批,杜绝“一刀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编制报告书(表)的项目,环评文件实行四级审批;属于登记表项目,企业自行在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平台自行登记备案;对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实现名录之外无环评。2023年全年共计完成审批项目70个,企业自行登记备案项目146个,豁免项目环评约40%。2024年8月底前审批项目43个,企业自行登记备案项目93个,豁免项目环评约40%。
二、分区分厂管控,治理“差别化”
突出空间用途管控,将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地等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划分为优先保护单元,禁止资源开发和不必要人类活动;将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较大、污染物排放强度相对较高的区域划分为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推动空间布局优化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深化污染治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防控生态环境风险,守住环境质量底线;将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其他区域划分为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生态环境状况得到保持或优化。
根据项目的行业、规模、原料、生产工艺以及污染物排放强度,分别执行不同排放标准、提出不同的预防或者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编辑:郑兰杰
审核:张卓尔
终审:郭聪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