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宛政办〔2007〕40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
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南阳市环保局等7局委制订的《南阳市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 日
南阳市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市环保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监察局 市工商局市司法局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 市电业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积极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切实解决我市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依据《河南省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决定的实施意见》要求,紧紧围绕影响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综合整治,努力遏制环境污染势头,解决威胁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降低,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二、工作重点和要求
(一)深入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工作
在2006年对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工业排污口取缔工作的基础上,对饮用水源地进行全面清查。一是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2007年河南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07〕20号文)文件规定的时间,依据《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要求完成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划定和调整,设立规范化的保护区标志。二是对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污染源和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已取缔的直接排污口要加大巡查力度,防止死灰复燃。8月底前对2000年3月20日以来在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新、扩建的建设项目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予以停业(产)或关闭;对2000年3月20日以前建设的项目,超标准排放污染物的责令其停产治理或者关闭;对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进行全面清理。完善饮用水源应急预案和重点排污单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未建设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处置设施的重点排污单位和企业要停产整治;对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尾矿库进行清理,消除隐患。三是加大对农村饮用水污染问题的整治力度,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淅川、西峡县要专门针对南水北调源头、丹江水库库区;桐柏县对市辖淮河源头;南召县对中心城区饮用水源地的鸭河口水库库区制定出专项整治方案,专项整治。
(二)深入开展工业园区环境违法问题整治
在2006年对工业园区全面清查的基础上,重点打击工业园区内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建设和不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违法建设项目。集中解决园区内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引入高耗能、重污染项目的违法违规问题。一是彻底清理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制定的“土政策”,尤其是制定出台阻碍环境执法、降低环境保护准入条件和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的土政策管理规定,一律予以废止和纠正。二是在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的工业园区内不得批准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督促加快开展工业园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三是对未经环评审批入园项目应立即停止建设或生产,依法处罚并限期补办环评手续,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严重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应依法予以关闭和取缔;对引进的高耗能、重污染项目应符合国家准入条件,满足区域主要污染物减排的要求,对达不到控制要求的应依法予以关停。四是对未执行环保“三同时”规定,违法擅自试生产或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立即停产整改,依法处罚和加倍征收排污费。五是对危险废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随意弃置或不处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依法限期治理、停产治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六是对园区内配套建设的集中式污水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的,责令限期治理,并对园区内企业实行限产限排。七是要制定加强工业园区环境监管的办法,使工业园区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三)深入开展重点行业污染整治
1、对涉铅的开采、冶炼、加工和回收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一是对没有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铅矿开采企业,一律停止生产。二是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采用国家明令淘汰落后生产工艺的涉铅企业,依法予以关闭。三是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的铅冶炼项目和企业和没有治理设施或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涉铅企业,一律停产治理。四是对采用直接燃煤的反射炉铅再生回收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已建设的坚决予以取缔。2、对造纸企业进行全面核查清理。对辖区内造纸企业的规模、原料、能耗、物耗、水耗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登记,对非法建设的造纸企业按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吊销执照的标准予以取缔;对治污设施不规范、不完善,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造纸企业,一律停产治理。3、加大医药、化肥行业的治理力度。要按照《2007年南阳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医药化肥生产企业,要求实施限期治理、停产治理,化肥行业严格按照《河南省化肥(化工)行业水污染治理技术规范》(豫环控〔2005〕11号)进行治理。凡逾期完不成限期治理的一律停产治理,逾期完不成停产治理的要坚决依法关闭。
(四)深入开展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1、认真落实省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2007年河南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07〕20号文)和《2007年南阳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宛政〔2007〕20号文)要求的相关工作任务,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强化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新污染、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加大白河流域综合整治力度,确保省政府目标任务的完成。2、集中整治重点区域环境污染问题。要集中对南召小选铁,镇平小选钼,207国道两侧钼矿、石灰石、矿山开采,桐柏小选矿、小堆浸炼银及各县小炼钒开展集中整治。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小采选、小堆浸、小炼钒一律予以取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采选企业必须依法履行环保手续,要做到达标排放,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治理,不能按时完成治理的要依法予以关闭。3、加大中心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卧龙、宛城、高新区要制订专项工作方案,加大辖区内的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彻底取缔辖区内2吨以下燃煤锅炉,6、7、8月集中整治取缔,8月底取缔完毕。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挂帅,环保、发改、监察、工商、司法、安全监管、电业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工作实施统一的组织指挥。各县市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根据《南阳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确定本地区整治重点,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切实抓好落实。
(二)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合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在专项行动中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通力合作,形成合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联动机制。
环保部门:负责对“专项行动”的统一监督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环境违法问题。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应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并会同同级环保部门依法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依法下达取缔关闭决定的违法排污企业,负责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不法企业依法取缔。监察部门:负责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过程中的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行政监察,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对基层人民政府出台的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办法和做法及时予以纠正。
司法部门:负责组织环保法律的宣传和教育活动,为开展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对群众维护环境权益的行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促使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以防止或减少因企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电业部门:负责对依法取缔、停产企业停止生产供电。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对依法取缔、关闭的违法企业采取吊销营业执照和停止供电、供水等强制措施,对敷衍塞责的有关责任人要追究行政责任,对构成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或检查机关。
要加强部门间环境违法案件的协同处理,凡涉及其他部门处理权限的案件,环保部门要在查清违法情节后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在5个工作日之内,分别移送相关部门。各部门要予以积极配合,并在形成处理结果5个工作日内通报移送部门。
(三)采取综合措施,加大违法行为惩治力度
各地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等手段,切实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惩治力度。对存在严重破坏环境问题,涉及公私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和危害人体健康等,涉嫌构成犯罪的,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的企业有关负责人员,凡由各级行政机关任命的,应当追究行政责任。要充分用足用好现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大惩罚力度。对前四年专项行动中查处的企业中明知故犯、阳奉阴违、仍未整改到位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给予高限处罚、停产整顿、列入“黑名单”、直至关闭。按照《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要求,对于屡查屡犯、违法超标排污的企业,各级环保部门要坚决行使一票否决权,取消其单位或产品评先创优资格;对企业法人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及时向相关单位进行通报。
(四)实施挂牌督办,严查严处典型案件
各县市区政府要将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环境违法问题作为重点,市、县分级分批进行挂牌督办,明确专人负责,落实相关责任限时办理,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基层政府拒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企业违法排污屡禁不止、屡查屡犯,群众反复投诉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要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合挂牌督办和实行区域限批。各县市区要加大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和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合查办案件的力度,加强行政处罚的和行政责任追究,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同时将查处的典型案件报市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特别典型的案件将上报省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市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还将定期在市级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典型案件查处情况。
(五)严格执行问责制,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要求,将《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作为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的有力武器。认真查办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严肃追究有环境违法行为的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行政责任,坚决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不正之风。凡是地方各级政府制定或者采取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环境保护政策相抵触的规定或者措施,经指出仍不改正的,一律追究责任;凡是各级职能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一律追究责任;凡是应该追究责任而未追究或者追究不到位的,也要追究责任。
(六)加大督查力度
市环保专项领导小组分别组织对全市重点行业、饮用水源地和工业园区整治情况集中督查,并集中力量对重点地区进行全面检查。各县市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也要层层落实督查督办,提前组织对重点流域、区域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专项行动开展不力、问题突出的,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隐瞒不报的;对整治重点存在薄弱环节的;对上报相关整治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责令其查找原因、说明情况,重新部署开展工作。对于顶着不办、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追究责任。要通过层层督查,将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切实落到实行,不走过场,杜绝专项行动出现死角。
(七)加大宣传报道和典型案件曝光力度
要认真组织开展好宣传报道工作,确定宣传重点,依托“环保世纪行活动”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全民的环境保护和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深度报道环境安全形势,披露重大环境安全隐患,公开曝光一批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屡查屡犯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不断形成宣传高潮。要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畅通投诉渠道,积极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问题,采取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形式,公布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典型案件的曝光要列入宣传计划,深度报道,形成声势。各县市区要在9月10日前将本级查处的10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八)严格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沟通
各县市区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要加强信息沟通,严格请示报告,及时上传下达。专项行动期间,各县市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确定专人负责环保专项行动信息管理工作,每周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每半月编发一期工作简报;每阶段工作结束要上报阶段工作小结;重点、难点问题,要上报调度情况;典型案件查处和重点案件督办进展情况要随时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将定期通报全市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组成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继续承担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职能,因干部调动和分工等原因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调整补充。各领导小组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确定本地区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县市区的《实施方案》于6月10日前报市政府,并抄送市环保局。
(二)调查摸底和集中整治阶段(6月-10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重点行业、饮用水源保护区重点流域、区域和工业园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严肃追究一批责任人。各县市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重点行业、饮用水源保护区重点流域、区域和工业园区整治情况分别于7月、8月和9月10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三)总结考核阶段(11月)
各县市区对本辖区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要进行认真考核,总结专项行动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各地将考核结果和《2007年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11月15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领导小组。
省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对各地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考核结果进行考核和复核。
附件:南阳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附 件
南阳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
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陈光杰 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 员:李 力 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明喜 市环保局局长
高立业 市监察局局长
曹月西 市司法局局长
杜耀先 市工商局局长
吴章成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周建国 市安监局局长
孔林理 市电业局局长
殷家良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周天龙 市政府目标办主任
田 岭 南阳电视台台长
葛 宏 南阳日报社总编
包廷怀 南阳晚报社总编
领导小组下室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赵明喜兼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65012376主题词:环保 专项行动 方案 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年6月2日印发